新田县关于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 保障性住房房源的通告

2025-10-31 17:44:10 qyjtadmin 8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形势,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拓宽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切实满足我县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计划收购部分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的意义

本次收购工作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快速筹集一批区位合适、价格合理、户型适宜的保障性住房房源,主要用于解决我县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此举既有利于优化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也有利于加快完善我县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

二、房源征集要求

面向全县范围内已建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未售、未租、未设立他项权利的存量商品房(含商品住房、商业公寓等,具体范围以评估为准)。应征房源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房屋权属清晰:房源产权明晰,无抵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

项目手续完备:项目已按规划许可要求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备案,配套设施齐全,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地理位置适宜:房源所处区域交通相对便利,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如教育、医疗、购物等)较为完善,便于居民生活。

户型面积合理:户型设计符合保障性住房使用要求,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具体标准由县住房保障部门另行明确)。

价格预期公允:房源报价应符合市场价格规律,愿意接受并配合我县组织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项目整体状况良好:楼栋及小区整体建筑质量合格,物业管理规范,无重大安全隐患。

三、征集对象与申报方式

征集对象:符合上述房源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申报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止。

申报材料:意向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存量商品房房源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房源明细表(包括楼栋号、房号、建筑面积、户型、当前状态等);

5.房源报价及相关价格构成说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申报途径: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单位:新田县云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田县诺金央宸写字楼15楼1521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153363131

电子邮箱:20404752@qq.com

四、收购程序

五、

房源初审:县住房保障部门对申报房源进行资格初审。

实地查勘与评估: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对初审通过的房源进行实地查勘、质量核查和市场价值评估。

谈判与审定:根据评估结果,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形成初步收购方案,报请县政府审定。

协议签订:经批准后,按规定与开发企业签订房源收购协议。

资产移交与付款:按协议约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支付收购款项。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欢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踊跃申报,积极参与我县住房保障事业,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

具体收购政策、标准及后续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

特此通告。

新田县云翰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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